上世纪90年代开始,伴随着资本市场和快速造富梦,在没有任何法律的直接保护和监管下,各种地下私募、代客理财诞生,尽管鱼龙混杂、良莠不齐,但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最鲜活、最具生命力,同时也曾经是最易被忽视的一股力量。
2003年,通过引入信托第三方平台,国内首只阳光私募诞生,越来越多的地下私募走至前台,使得投资者对私募资金的管理信心增强,高净值理财一度成为私募的代名词。时至今日,2014年3月,首批50家获得法律认可的独立资产管理人诞生,意味着走过了十余载光阴的私募终获认可。
作为一种自发性、甚至地下性的力量,私募从来不缺乏能够把握市场脉动、为投资者创造高额回报的能力。
证监会表示,根据新修订的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和《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》,对各类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设准入门槛,由其在自主设立后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事后登记备案。
基金业协会已于今年1月17日发布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(试行)》,2月7日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。截至2月26日,累计有499家机构在线申请系统注册用户名,其中457家机构已经开始在线填报,130家已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登记申请。
根据新修订的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有关规定,所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履行登记手续,报送基本情况;私募基金募集完毕,均应当履行备案手续。法律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未登记、私募基金未备案等情形,作出了处罚性规定。
根据证监会要求,已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4月底以前,按照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,到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。
私募获得牌照,一方面意味着私募获得独立法律地位,将告别杂乱走向规范,产品将不再需要借道信托、券商等其他机构,为发行产品借道信托数百万元的通道费将沦为过往笑谈,业绩记录也归属自己旗下品牌,私募也可以独立发行公募产品,将有利于更大范围拓展市场;另一方面,也意味着监管和自由将包容并蓄,私募在获得更广泛投资范围的同时,也将受到监管机构的合理约束,“天高任鸟飞”的自由也将不复存在,市场创新也需要和监管齐头并进。
不少私募表示开始布局谋划更大的市场,延长产品线,甚至开始筹划公募产品;但也有私募表示,目前渠道和客户还多在信托、银行,立马单独上路还显不成熟。不过,多数私募认为,持牌最大意义是:市场化、规范化后的平等主体地位。
从首批获牌的50家私募来看,遍布北上广深等地,普遍具有较长的投资经验、较大的资产管理规模和良好的市场口碑。作为首批持牌私募,相信会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。(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) |